征地镇保实施后,已领取安置补助费的村民自愿交出补助费可以补办镇保,但村委会仅通知户主,是否负责呢? 我家在2003年动迁征地,当时尚没有镇保政策,所以给每一位村民1.5万元的安置补助费。在2004年市里实施镇保政策后,出台一项政策:若村民自愿交出1.5万安置补助费,那么可以补办镇保。当时的做法是由村委会通知村民是否自愿交出补助费。当时,我在外地做生意,未接到任何通知,但村委会通知过我的父母(户主),他们也签字收到通知了。请问:村委会仅通知户主可以吗,是否要通知到每一位家庭成员?
2014-01-08 14:08 songai……(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4年01月08日 14时25分
你好,一般情况是应该都通知的,但是实际上就是通知户口。。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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