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知到每一位村民办理镇保,村委会是否有瑕疵? 我家在2003年动迁征地,当时尚没有镇保政策,所以给每一位村民1.5万元的安置补助费。在2004年市里实施镇保政策后,出台一项政策:若村民自愿交出1.5万安置补助费,那么可以补办镇保。当时的做法是由村委会通知村民。当时,我在外地做生意,未接到任何通知,但村委会通知过我的父母(户主),他们也签字收到通知了。请问:村委会说当初只要通知到户主就可以了,没必要通知到每一位家庭成员。这样的做法对吗?
2014-01-08 11:48 songai……(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电话:4006777998 2014年01月08日 11时51分
您好,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