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入二手房后原上家户口不迁走事宜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母在十年前将我阿姨的一套产权房买下,随后我阿姨买了商品房搬走了(商品房房产证上只有我阿姨女儿一个人的名字),我父母买下后房产证上只有我父母两个人的名字,由于当初我阿姨说户口先不迁走(我看过当初我们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对要求我阿姨迁出户口一事没有约定),所以导致至今我家户口本户主是我阿姨,成员有我姨夫 我母亲 我父亲和我。因为当时两家关系还算比较好所以没有硬要求他们户口迁出,但是现在我们两家为了琐碎的家庭矛盾闹的矛盾很深,最近又得知我们这里马上要动迁了,作为房屋产权人的父母是不是为此要损失一大笔动迁利益啊?我阿姨和姨夫是不是也算安置人口啊?
2014-01-07 18:46 wuyuek……(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1-07 19:38
可以迁入派出所集体户口。
2 李建成律师 2014-01-07 18:51
根据当地的政策来执行
3 孙新律师 2014-01-07 18:51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4 高增珍律师 2014-01-07 18:52
虽在一户口本上但其实并不会影响你父母对该房屋的产权,不管是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并不会损害你父母的利益。
5 冉兵律师 2014-01-07 18:53
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 张向锋律师 2014-01-07 20:49
如你所述,你阿姨和姨夫应当不属于拆迁安置对象。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7 李军律师 2014-01-07 21:34
你家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
8 110网律师 2014-01-08 09:06
不会的,产权房拆迁以产权人为安置对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