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违约金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有一句:租赁期限自2013.6.6日至2014.1.4日,计七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需要提前10日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5000元的违约金
现在是1月3号,我今天和房东商量他说我没有10天前和他说,要收我违约金,可是房子明明到期了。我并不是在合同的租赁期间内违约的。是房子到期了。请问他要求我支付的违约金合法吗?
现在是1月3号,我今天和房东商量他说我没有10天前和他说,要收我违约金,可是房子明明到期了。我并不是在合同的租赁期间内违约的。是房子到期了。请问他要求我支付的违约金合法吗?
2014-01-03 13:51 vaceer(安徽-合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1-03 16:25
你无需承担违约金的
2 110网律师 2014-01-03 20:09
你无需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