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开荒所得耕地使用权问题 你好!我于2007年在户籍地农村开荒得到可耕地,村委会也给我写下证明书,按照国家土地延保政策,该土地由我使用、经营。2008年村的收荒,将我开荒所得地收归集体所有,并将使用权、经营权一并收回,但村里其他人开荒所得地没有收回。去年,村里又收荒未果。今年,村里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权,请问,我能将我原先开荒所得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收回吗?谢谢了!
2014-01-02 16:35 shenqu(山东-潍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1-02 20:56
不可以随便收回的
2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4-01-02 22:14
属于集体所有,你只有使用权,可以和村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