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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写欠条问题
关于写欠条问题 今年2月,家里给办了结婚酒席,没领证,到了9月份我要离婚,当时男方要求偿还所有开销跟彩礼,之前彩礼都是父母收的,我一分钱也没拿,男方却让我写个欠条,当时我跟他们争吵时也稀里糊涂的就按他们说的,写了欠条,盖了手印,可是我压根就没收过他们一分钱。现在我该怎么办?
2013-12-28 01:02 xvsfe1……(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3年12月28日 12时15分
1,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确认该借条无效。《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28 06:18
你可以申请确认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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