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条起诉的问题! 有个朋友欠了我4万,拖了三年一分没还,有欠条,现在想起诉他,他的公司在北京,但最近在石家庄出差工作,老家是河南商丘的。我现在就在北京,之前有律师说可以在北京起诉,但我有个朋友说必须得取得他在北京这家公司带公章的证明,可问题是我又不认识他们公司的人,出于员工信息保密等原因,他们肯定是不会给我开证明的,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难道非得去他原籍才能起诉他?希望有律师朋友能帮我解答,谢谢!
2013-09-10 10:08 tianxi……(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电话:13910051865 2013年09月10日 20时11分
委托律师,搜集对方在北京工作的证据后,起诉。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梁森律师 2013-09-10 10:16
直接到法院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3-09-10 10:26
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或者长期居住地。
4 孙新律师 2013-09-10 11:02
你好,你最好是到原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