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协议规定有效吗? 个人和企业签署了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中同时规定了同业禁止一年,但没有保密津贴和违约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支付过保密津贴。请问,这种同业禁止的规定有效吗?如果单位因此要求我支付违约款,我是否需要履约?如果我想去同业竞争企业,怎么规避责任?
2013-12-27 14:58 smilem……(北京-海淀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2-27 14:59
你好,法律上规定需要支付保密补偿的,如果没有补偿你可以要求。 我的补充: 2013-12-27 14:59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2 孙新律师 2013-12-27 15:05
有效。 要履约。 一年后可规避。
3 靳双权律师 2013-12-27 15:06
您好,如果单位与您签订了保密协议,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您保密津贴,如果没有您可以要求。欢迎来电咨询或到所里当面咨询
4 孙新律师 2013-12-27 15:11
没有补偿,就是无效的。
5 赵江涛律师 2013-12-27 17:54
如果没有补偿你可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