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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中关于土地使用证的附加条款
购房合同中关于土地使用证的附加条款 当年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由于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样本中没有明确土地使用证的交付期限,所以在我们要求下,在合同附件中用手写方式追加了一条约定,即交房三年后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土地使用证则按照第十五条约定处理;但是这个附件上没有第十五条,合同正本上有十五条,这个十五条就是描述房产证未交付的赔偿方式的;即在手写追加的条款描述中没有明确是合同正本上的十五条。现在期限已经满了,是否可以通过该条款走司法途径按照正本的十五条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呢?
2013-12-27 09:55 deke15……(四川-成都)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3年12月27日 09时58分
可以要求按照十五条履行,交付房产证。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27 10:00
这是可以协商的
3 110网律师  2013-12-27 09:58
你好,可以要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4 李建成律师  2013-12-27 10:00
那你是可要求的
5 陈晓云律师  2013-12-27 10:00
可以的。
6 沈辉律师  2013-12-27 10:01
你好,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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