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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解散的劳动纠纷问题
子公司解散的劳动纠纷问题 子公司解散了把我们移交到总公司,总公司突然让我辞职而且子公司还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去仲裁能的到那些赔偿?赔偿由那家公司承担?我的胜算有多大?具体的我能的到那些赔偿?  谢谢
2013-12-25 15:04 先生王www……(北京-通州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25 15:07
按照损失承担的
2 赵亮律师  2013-12-25 15:05
单位无故辞退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12-25 15:07

1,仲裁能的到那些赔偿?
(1)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时间地点、工资数额等项目做明确约定。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违法辞退的双倍经济补偿金。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 李建成律师  2013-12-25 15:06
可以要求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 孙新律师  2013-12-25 15:07
如果已经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总公司赔偿
5 孙新律师  2013-12-25 15:17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详情来电咨询。
6 杨振中律师  2013-12-25 15:19
您好,公司应该给与补偿,具体细节建议您致电咨询。
7 110网律师  2013-12-25 15:31
您好,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的补充: 2013-12-25 15:3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8 靳双权律师  2013-12-25 17:24
你好,欢迎来电咨询或到所里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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