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的问题 我是两年前到本单位工作,当时有签合同,但是合同没拿到手,都在单位手上,现在想辞职,可以领导不批,理由是:我的本职工作没人接替,可我又非常想走了。请问,该如何是好,是否,辞职书交了30天内,单位必须批准,还是有其他的规定?
2013-12-24 19:53 136225……(云南-玉溪)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24 19:57
一般情况是要批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3-12-24 20:05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3 周斌律师 2013-12-24 20:06
提前30天通知后就可走的
4 110网律师 2013-12-25 00:48
你好,辞职并不需要单位批准,也就是说,如果你已经提前30天辞职(有证据),到时间后不论单位是否同意你可以走人,并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3-12-25 08:43
您好,提前30天通知单位即可,关键是你要提供证据证明你提前通知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