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过户的问题 一对夫妻中,男方重病,即将离世,房产证上是男方名字,但是是婚后所得,应该算是共同财产吧,现咨询如下,1.房产证是不是必须办过户更名,换成女方名字?2.如果等男方过世后办理过户,需要办什么手续?交哪些费用?3,如果在男方过世之前办理过户,需要办什么手续?交哪些费用?4.怎样的方式花费的成本最低?
2013-12-24 12:41 vow203(江苏-南京)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3-12-24 13:21
是共同财产。
看男方还有没有其他继承人。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做夫妻财产约定,男方在世时做最省钱。
看男方还有没有其他继承人。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做夫妻财产约定,男方在世时做最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