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我在江苏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打工,该公司签订合同为8小时工作日,但是每天白天都要工作9个小时以上,早八点上班至下午五点半线板虽然中午有打卡两次公司要求必须半小时以上,但是只有半小时左右吃饭时间有时候吃饭时间都没有必须要工作,夜班时间更长下午五点半至第二天早上八点,虽然隔一天一上但是每个月也也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长,而且不享受法定节假日例如五一十一等加班从来都不给加班费,更可气的是每月考勤是21天可是实际工作时间是26天,工资公司按照26天开,可是涉及到扣款发钱却按照21天扣。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作为普通公民普通打工者的利益,请问我应该怎么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013-12-21 08:43 tiandi……(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12-21 09:05
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孙新律师 2013-12-21 08:54
你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陈晓云律师 2013-12-21 08:56
投诉或仲裁,要求加班费
4 胡爱军律师 2013-12-21 09:01
可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法定假日的加班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