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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 我的父母是震后组成的家庭,我是震后出生,再婚前我的父亲有一女,我母亲有一儿,当时他们都未成年,没有和我们一起生活,我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只有一套住房,2005年我结婚前,我的父母在公证处把房产做了遗嘱公证,去世后房产由我一人继承,当时立遗嘱时我的哥姐都不知道。2012年我的父亲去世,我母亲想把那一半赠与给我,这样房产证就可以写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我父亲这半需要我姐签字,我姐说当时分房子有她一间,所以不同意签字,现在我想起诉她,我想咨询:房子是我父母所买,和分房子有我姐的有关系吗?现在有纠纷的是我父亲这半,如果起诉有我哥的事情吗?起诉有时效性吗?我能打胜吗这个官司?
2013-12-17 14:25 1978li……(河北-唐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年12月17日 14时27分
可以起诉的,胜诉的可能性较大的
2 李芬团队律师  2013-12-17 14:28
你好,父母已经将房产遗赠给了你,并公证了,无需经得其它继承人的同意。
3 孙新律师  2013-12-17 14:28
你父亲不是留了遗嘱了吗?公证过的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你到房管局咨询一下,可以更名的,你姐和你哥都没有继承权利的
4 孙新律师  2013-12-17 15:00
已经公证了,你就可以继承、过户
5 郭颖超律师  2013-12-17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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