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说不构成强奸,请问是否构成犯罪? 男女双方为陌生人经人介绍相亲认识,认识第三天,男方强迫女方卡住女脖子使女无法更多反抗,手抠摸女方下体和胸部,以处对象的名义这样做不构成犯罪吗??警察说处对象的名义不构成犯罪
2013-12-16 15:01 莲219(山东-烟台)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16 15:21
这是涉嫌犯罪的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12-16 20:36
你好,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可以要求警方立案。
3 110网律师 2013-12-16 15:23
你好,需要证据的
4 110网律师 2013-12-16 15:27
构成犯罪,但是要有您主张的证据。
5 110网律师 2013-12-17 08:58
涉嫌犯罪,要求公安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