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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请问一下:我姑姑家的房子然后卖给了我父亲,一切手续齐全,可是办理的时间较短,我姑姑去世了,现在我姑姑的儿子回来了。给母亲办理了后事。然后就住进了我爸爸从我姑姑哪买的房子。她带着70岁的奶奶去土地局,没过几天土地局以在办理过程中我姑姑没有亲自在变更登记的有关手续上盖章。签字还有第十八条规定,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予登记发证,把我们已经办好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撤销了。其实都办好了。这么一闹又给撤销了。我们该怎么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
2013-12-16 12:10 243269……(山西-吕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3-12-16 12:36
你家起诉确认买卖有效,并依法办过户登记
2 孙新律师  2013-12-16 13:23
可以起诉确权
3 孙新律师  2013-12-16 15:48
你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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