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事宜 现有以下事宜请给予支持:现我们村(石家庄赵县)进行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在此之前我家一直承包该土地共计15年,今天12月初到期,在新一轮土地承包竞价中,我家没有取得承包权,但15年前我家承包的土地之上没有任何作物,在此15年中我家种植果树经过精心管理已经成为我家的主要收入来源,现我村村委会草拟新的承包合同,合同中规定,现承包的土地之上的作物全部归新承包方所有,请问这种规定合法吗?我可以主张将该土地之上的120棵左右的果树收回吗?这些果树我可以主张为我家所有,村委会这种规定有效吗?如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请问我该如何去主张?静等回复。急!!!谢谢
2013-12-11 22:04 咨询者13(河北-石家庄)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12-11 22:21
如果原合同中没有约定,这些果树应为你所有,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李世泽律师 2013-12-11 22:58
你所说的新一轮土地承包是通过竞价方式承包出去的,可以判断该种承包方式不属于家庭承包方式,应依据你和村委会签订的原承包合同解决纠纷。对于承包地上的种植物及经营所得归承包人所有,如合同中没有关于承包期满地上种植物归属的约定,或虽有约定但明显损害承包人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村委会做法侵害承包人合法权益,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带相关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3 孙新律师 2013-12-12 09:43
村委会的做法不对,如果原合同对土地上的种植物没有约定归属的话,会归种植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