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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给子女后能够再要回?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给子女后能够再要回? 我们一直父母同住,92年村里要征收宅基地费用,父母不想掏钱,就把宅基地产权变更为我了。现在因为拆迁,他们又想要回去了。请问他们是否有权利这样做?而且我已经将房屋都重新翻盖了,父母没有掏一分钱。谢谢。
2013-12-14 18:56 小天天这妞儿(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3-12-14 18:59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在您的名下,属于你所有,其他人无权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 陈晓云律师  2013-12-14 19:17
依法变更了不能
3 朱孟喜律师  2013-12-14 19:25
不能  法律还能朝令夕改啊
4 赵江涛律师  2013-12-14 20:29
不能了
5 王艳玲律师  2013-12-14 22:04
他们的赠与行为已经履行完毕,没有法定理由不能撤销,而且你们对房屋进行了翻建,房屋已经完全属于你们所有,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属于你的,他们的主张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
6 怀向阳律师  2013-12-14 23:37
你好,已经变更于你名下,无法再主张要回了。
7 王润律师  2013-12-15 10:22
要不回去了。
8 靳双权律师  2013-12-18 15:32
一般是不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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