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问题 我于2010年8月20日进厂。厂里并没有为员工缴纳任何保险【其言:买保险为自愿,参保者从工资里扣除98元。所以大部分员工都按他的建议写下:“本人自愿放弃参保”】,而此前在上海上班都是公司为公共缴纳保险的。再有其与员工之劳务合同,当事时,有关人员说工作忙碌只叫我等签下姓名便离开了,其中关于空白之处余未知也!经询问得知员工皆不明了!其人语:劳动合同为无限期,试用期5个月。而常规曰员工辞职得上班满3月!而且我们的合同全在工厂里,包括那份个人的。
我觉得此厂的厂规与劳动合同多与法律相悖。曾向负责人索要个人的合同而未得。故特咨询。。。
我觉得此厂的厂规与劳动合同多与法律相悖。曾向负责人索要个人的合同而未得。故特咨询。。。
2010-09-25 17:17 niuhon……(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9月25日 17时20分
建议申请劳动局调查处理。
2 陈晓云律师 2010-09-25 20:3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