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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产权赠予问题
关于房子产权赠予问题 我跟先生现在住的一套房子,他父母各有50%产权,他父母2004年离婚了,离婚协议写明这套房子将来只能留给我先生,离婚后父亲又再婚了,

现在我先生要求他父亲把他的那50%的产权转到自己名下,

他爸爸要求我做一份公证书,大概意思是如果我跟先生离婚,我不得占有这房子。

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在保证书上写明将来他生母百年之后,这套房子100%的产权归我先生之后,房子的继承权只能属于我们唯一的儿子?
2013-12-11 20:50 gz翡翠(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2-11 21:05
你没有权利保证,你不房产的所有权人,对该房产无处分权。即便写了也无用。
2 刘振海律师  2013-12-11 21:20
那是遗赠可以公证。
3 刘祖虎律师  2013-12-11 21:26
遗赠可以公证
4 110网律师  2013-12-11 22:20
遗赠可以公证
5 110网律师  2013-12-12 11:28
现在还不能这么写,以后你再找机会吧。
6 110网律师  2013-12-12 12:50
你好,这要看其他产权人的意愿了。中国的房产质量不知能不能到您所想像的年限啊。不要想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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