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评估报告原告方不认可,二审期间是否可以从新评估? 请问:一审评估报告原告方不认可,二审期间是否可以从新评估?
2013-12-10 13:25 jrjt20……(北京-大兴区) 已有 1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10 13:26
可以的
2 常路律师 2013-12-10 13:26
您好,可以申请从新评估
3 110网律师 2013-12-10 13:26
你好,可以重新申请。
4 孙新律师 2013-12-10 13:27
可以的,
5 孙新律师 2013-12-10 13:28
可以重新评估的
6 李建成律师 2013-12-10 13:34
你好,可以的。
7 李同红律师 2013-12-10 13:35
你好,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8 孙新律师 2013-12-10 13:39
可以。
9 乜庆祥律师 2013-12-10 13:43
您好,可以申请。
10 110网律师 2013-12-10 13:46
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11 赵亮律师 2013-12-10 13:47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12 杨振中律师 2013-12-10 13:56
您好,可以重新申请。
13 孙新律师 2013-12-10 14:01
有申请的权利,但需要看是否具备相关条件
14 靳双权律师 2013-12-10 14:32
可以申请从新评估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详询,我会为您详细解答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详询,我会为您详细解答
15 胡冰律师 2013-12-10 14:38
你好,可以。如果重新评估后有新的结果,可以作为新证据使用。
16 赵江涛律师 2013-12-10 14:39
要看理由
17 徐卫东律师 2013-12-10 16:20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18 陈晓云律师 2013-12-11 14:54
可以从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