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二审法官枉法,私下已经和解得纠纷是否可以再审? 借款纠纷,因被告借款凭据书写有瑕疵,一审法官没有调查书写的被告当事人,判决我败诉;二审法官审理时,不仅拒绝听取原告的陈述(简易程序)反而将被告还款时间搞错,认定被告已在借款次日还清了借款,又判我败诉;于是我申请省高院再审。等候期间,被告怕事情搞大无法收拾,未经法院私下还款给我。请问我申请的再审是否可以继续?我的目的是告法官渎职枉法。现在省高院在立案一年多以后通知我撤诉,说“未经法院达成的私下和解也不予再审”。可是又有法官告诉我,再审告的是基层法院,请问:高院让我撤诉的法律程序是否合法?我的再审要求是否合法?我如果撤诉,如何追究一审二审法官的渎职枉法责任?
2013-06-27 13:39 海的诉说(北京-通州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3-06-27 14:02
再审程序合法,有证据可以控告法官
2 赵亮律师 2013-06-27 13:41
已经和解,有和解协议的应当执行,当然如果有新事实新证据,可以申请再审。
3 110网律师 2013-06-27 13:42
你好,债务纠纷已经结案。告法官需要另行起诉。
4 朱孟喜律师 2013-06-27 14:13
你嗯已经调解成功 可以依法办理撤诉 高院的做法 并无不当
有疑问 可以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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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孙新律师 2013-06-27 14:16
如果你们基于本案的争议已经达成和解,撤诉并无不当。
6 赵江涛律师 2013-06-27 14:52
再审程序合法
7 孙新律师 2013-06-27 15:53
此案以和解,建议撤诉。至于法官渎职,你可以向检察院举报
8 怀向阳律师 2013-06-27 23:45
你已经与当事人私下和解并履行,对于该案不必申请再审。
对于一二审法官的行为,搜集证据可以另案起诉。
对于一二审法官的行为,搜集证据可以另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