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问题 2007年,由于政府拆迁,旧房子被拆了,赔偿了17万元。当时房子的户名是吴玉兰的。后来,又用这17万元重新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总产值30万元。由于要办按揭,户名更改为王友娟一人的名字。
王友娟是吴玉兰的孙女。
2013年吴玉兰老人过世了,作为子女的能分得这套房子吗?可以向王友娟追偿吗?如果可以追偿,是按17万来算,还是按房屋总产值来算呢?
当时购买第二套房的时候,吴玉兰没有房子的产权吗?使用这17万的时候没有证据吗?
王友娟是吴玉兰的孙女。
2013年吴玉兰老人过世了,作为子女的能分得这套房子吗?可以向王友娟追偿吗?如果可以追偿,是按17万来算,还是按房屋总产值来算呢?
当时购买第二套房的时候,吴玉兰没有房子的产权吗?使用这17万的时候没有证据吗?
2013-12-09 10:48 ss1235……(重庆-江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12-09 10:52
一般情况下房屋登记 在谁名下,认为是谁的产权,现登记 在王友娟名下,属于王友娟的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3-12-09 11:04
你好,房产属于王友娟,已经不属于吴玉兰的遗产了,子女不能分割。补偿的17万元,如有遗嘱可以追偿。
3 陈晓云律师 2013-12-09 11:04
不能分,登记在孙子名下,不再是老人遗产
4 乔春长律师 2013-12-09 11:06
不是遗产
5 110网律师 2013-12-09 13:02
你好,从法律上来说,房子是其个人财产,他人无权分得
6 李光启律师 2013-12-09 15:42
房产登记在王友娟名下,就是王友娟的财产。你们可以对有合法证据证明的购房款项,争取权益
7 冉兵律师 2013-12-09 18:05
房屋属于王友娟的,你无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