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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工资问题
离职员工工资问题 我厂(化工)一女职工2010年3月进厂,9月初体检发现转氨酶偏高,考虑到这种病传染性大,公司与其本人协商后,该员工同意自愿离厂,于9月19日上午办理了离职的手续并结算清其全部工资。下午其家属到厂办吵闹,说是要补偿三个月工资,该员工进厂后,厂办发通知让其签订劳动合同,因当时厂里放假,该员工未按通知时间签订合同,请问厂方应该给这补助吗?
2010-09-24 16:18 CES4257(江苏-南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余成虎律师  2010-09-24 16:38
应该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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