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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公司签合同已经六个月了,还没有给交金,现在辞职有补偿吗?
在一个公司签合同已经六个月了,还没有给交金,现在辞职有补偿吗? 我在某公司已经工作了九个月了(试用期三个月)一直都没有给交金,一直拖着。我现在想辞职了,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吗?我现在辞职能叫公司给与补偿吗?我辞职后,没有交的金,能否叫公司予以补交!
2013-12-09 09:33 feifei……(上海-宝山区) 已有 14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12-09 09:37
可以主张的
2 吴楠律师  电话:18639313288  2013-12-09 09:39
辞职没有补偿,除非公司过错。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09 09:40
这是可以要求补交的
4 罗远水律师  2013-12-09 09:35
你可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保
5 袁文祥律师  2013-12-09 09:35
可以要求补缴金的!
6 110网律师  2013-12-09 09:39
单位有过错,不用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后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7 刘青芳律师  2013-12-09 09:43
你好,可以随时离职,可以要求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
8 王晔律师  2013-12-09 09:57
公司未缴纳社保,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要求补交社保。
9 宋丽伶律师  2013-12-09 10:09
1,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10 110网律师  2013-12-09 10:27
您好,1、单位存在过错,无需提前一个月申请;2、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3、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如需了解更多可来电详谈;
11 张向锋律师  2013-12-09 10:27
1、外省人员在上海就业的,单位一样需要缴纳社保,但须依照劳动者原机的户籍性质来缴纳,一般农村户口的只缴纳“新三险”。
2、如果就业者没有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而影响缴纳社保的,譬如没有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等的,属于手续不全,责任归咎劳动者本人。
3、如果单位是主观上没有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依照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补缴8个月的社保,同时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额的补偿金。但这些需要进行劳动仲裁才会保障权益。
12 110网律师  2013-12-09 11:19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13 原丹律师  2013-12-09 13:43
1、提出辞职无需提前一月。
2、可以补偿。
3、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14   2013-12-09 15:59
你可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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