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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费分配问题
拆迁安置费分配问题 公房拆迁,户口本上父亲与后母及后母的女儿女婿和外孙五人,当初和他们四人签过一份动迁安置费各得一半的协议,但只签了后母一人名字代表所有四人,并未公正过。现在他们要全份的安置费,这个协议还有效吗?还能受法律保护吗?如果不给全份,后母威胁要离婚分父亲全部财产,这个公房算婚前财产吗?
2013-12-07 15:00 kingji……(上海-黄浦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12-07 15:02
你可以带着协议面询律师!
2 110网律师  2013-12-07 15:04
你好,如后母无授权,所签协议对他们无约束力。具体份额恐怕还要根据安置协议分割。欢迎来电咨询。
3 张向锋律师  2013-12-07 15:32
公租房不是婚前个人财产,只有你继母签订,其女儿女婿有权否认。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4 110网律师  2013-12-07 15:43
你好,该公房的使用权属于你父亲、后母等人所有,你后母签字只能代表她自己,如果没有他人的授权,该协议不对他人产生法律效力。
5 李军律师  2013-12-07 15:53
继母所签,其他人有权不认可,但是主张全部显然不合理。如果以离婚相要挟,那就离吧,说明根本没有感情。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详情,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6 110网律师  2013-12-07 16:42
完全无理取闹,你们可以不理会其无理要求,实在不行上法院也不会给他们全份的。
7 韦云律师  2013-12-07 18:58
无授权委托,后母不可以代表所有四人;
公房不算婚前财产;
公房拆迁所得,按安置协议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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