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拆迁安置法律咨询
拆迁安置房分配问题
拆迁安置房分配问题 我家的家庭成员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大姑小姑(已出嫁)。老房子106平米,有房产证,剩余房屋是爸爸后来建的,但无房产证。拆迁后,拆迁协议上登记的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奶奶都一直跟爸爸一起生活,但爷爷前几年去世了,目前房产证未发,请问现在如果对房产进行过户更名,大姑小姑是否可分得房产?如果可以,是从106平米部分分,还是从全部的房产里分
2013-09-07 21:27 ireneq……(江苏-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聂晓东律师  2013-09-07 21:53
你好,你姑姑作为你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分割房产,至少可以从106平米中获得
2 张笑云律师  2013-09-08 03:26
你好,你姑姑可以要求分割全部房产。
3 王一流律师  2013-09-08 09:18
你姑姑是可以分得房产的,从登记的那部分里面分。
4 曾金峰律师  2013-09-08 13:24
她们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