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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继承问题
关于婚姻继承问题 本人爷爷于2007年过世,婆婆在世,留下一套房子。户主是爷爷的名字。婆婆70多岁,于今年在两个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另外一男子结婚。房子的户主已经在房交所改成了两个儿子的名字。请问如果婆婆过世之后,这个男子还有权利居住或者继承婆婆的房产吗?
2013-12-06 16:52 zcy023(重庆-巴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3年12月06日 17时01分
你好,什么时候过户的?
请采纳。。。
2 张书正律师  2013-12-06 16:54
房主改成了两个儿子的名字,就属于两个儿子的财产。
3 孙新律师  2013-12-06 16:55
不能继承
4 110网律师  2013-12-06 16:59
目前两个儿子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将来该房屋不属于婆婆的遗产,故此男子不能继承,也无权利继续居住。
5 110网律师  2013-12-06 17:10
如果你婆婆先于配偶死亡,那么该配偶有权享有房屋的继承权。
6 110网律师  2013-12-06 17:34
房产证上是两个儿子的名字那么这房子就是两个儿子的了。男子没有继承的权利
7 110网律师  2013-12-06 20:56
你好,可以暂时的居住,没有权利继承,因为房子已经不是你婆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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