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假期间遭到公司不公正待遇问题求解! 去年10月生小孩,当时产假是到今年2月9号.可6号单位通知我说让我继续休假,每月领基本生活300保险继续买.并要求每月回公司学习5天.如果不去自动解聘.9号去消产假,我本来是办公室内勤经理说可以去生产上班我没同意.我合同是签3年,还有1年多时间.现在产假到了又是脯乳期.请问单位这样做违法了么?依据是什么?我如果辞职能得到什么赔偿?
2009-02-12 12:37 斑马阳光(四川-绵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2月12日 14时45分
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主张支付两个月工资补偿,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2 杨一林律师 2009-02-12 20:57
明显违法,可以投诉或提交仲裁。
3 李英俊律师 2009-02-13 08:33
你的合同签的什么工种?生产岗位是否适合哺乳期妇女?无正当理由主动辞职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