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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问题
离婚彩礼问题 婚前,男方出3万买金首饰,2万彩礼,按揭买房,买房时登记2人姓名,女方分文未出,房贷也有男方还,后结婚2周,女方提出离婚,但拒退彩礼,首饰,此情况被拖了半年一直为解决该怎么办
2013-12-04 11:04 紫心如烟(江苏-盐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晓梅律师  电话:13723370990  2013-12-04 12:09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3-12-04 11:12
能够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未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在一起、婚前给付造成经济困难。如你方结婚后未在一起共同生活或给付后经济困难,你可以后法院要求离婚后,并返还彩礼。主要是房产你要有证据证明婚前支付均是你个人支付的,女方无支付。但是婚后支付部分有可能认定共同财产。
3 陈晓云律师  2013-12-04 11:22
无法达成协议的,向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房产在2人名下,为2人共有,不用考虑出资,一般平分,即房屋及贷款均平分。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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