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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宅基地房产买卖
关于农村宅基地房产买卖 当出我大爷两个儿子可以申请宅基地,手里没那么多钱盖房,就花3万加上新批下来的宅基地换取了我家的住宅,当初签署了一个买卖房产契约,卖方是我父亲按的手印,买方是我大爷按的手印,并有邻居证明人按的手印。我大爷新申请的宅基地就给我家了,现已盖房。这个新的宅基地没有红本,只有个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申请表《村政府与镇政府盖章》,而且申请表户主是我大爷的名字。而我家卖给我大爷的房产有红本,是我父亲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对我们有哪些潜在的问题?去公证处公证起法律效益吗?如果拆迁等原因,我们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吗?所有的利害关系请说明一下,谢谢。敬请回复
2013-12-03 15:33 guodi_……(北京-顺义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03 15:36
公证是有法律效力的
2 赵亮律师  2013-12-03 15:34
同村的人可以交换宅基地使用,但不允许买卖,不受法律保护,更不能公正。
3 110网律师  2013-12-03 15:34
你好,农村宅基地公证处不给公证。 我的补充: 2013-12-03 15:35

如果符合条件的买卖,也就是本村的人而且是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只要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已经买卖了,最好是更换房产证即可。

4 孙新律师  2013-12-03 15:38
宅基地不能买卖。
5 赵国亮律师  2013-12-03 16:14
目前法律还不允许农村宅基地买卖,三中全会开完了,明年看看会不会出相关法律吧
6 孙新律师  2013-12-03 17:07
根据你讲的情况,是存在着麻烦,公证处不办理农村宅基地公证,应该怎么样做呢,我给你的意见是到村委会你们两家写一个宅基地互换的书面材料,由村委会签署同意的意见或者是证明此事的意见。在法律上这属于宅基地互换,为法律所允许。
7 李建成律师  2013-12-03 20:44
您好,咨询相关部门。
8 怀向阳律师  2013-12-03 23:55
你好,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不能在本村以外的居民之间流转,公证处也不受理该事项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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