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前一个星期,我开车撞倒了人,对方无责任,小腿三处骨折,当时就报了交警部门,我只入了强险,保险公司已受理,住院一切费用现都是我方出资,住院费三万左右,现在我想知道的是,1.对方的伤残鉴定如何才能做,是不是得伤残鉴定出来了才可以定义如何赔偿。2.保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会承担多少的费用。3.如果将来对方要求赔偿,我方应该赔偿多少。谢谢。
2013-12-03 09:18 taizi8……(山西-晋中)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巩啸震律师 电话:15003549189 2013年12月03日 09时30分
1、伤残需要等出院后才能做,到时才能计算赔偿。
2、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
3、你需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
2、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
3、你需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
2 江晓辉律师 电话:13707985422 2013-12-03 09:27
1、伤情稳定后做,2、在12万2千元内理赔3、超出部分由你承担。
3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12-03 09:39
伤残鉴定需在受伤后三个月才能做。
4 孙新律师 2013-12-03 09:24
1.需要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2、在交强险承保范围内承担
3、交强险范围外有你全额承担!
2、在交强险承保范围内承担
3、交强险范围外有你全额承担!
5 李芬团队律师 2013-12-03 09:24
你好,伤残鉴定需在受伤后三个月才能做。如果构成伤残,保险公司最高可赔偿12000元。保险限额外的你们按责任比例承担。
6 孙新律师 2013-12-03 10:19
先事故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