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我表妹在去上班的路上出车祸了,就是那开小车的司机半在车行道上突然停车,我表妹就骑着电动车在他后面,刹车不赢,撞到那小车的后面,我表妹撞到了肚子,手很痛,脖子痛,肚子也痛,胃也痛,吃什么东西都吐,而且一直发低烧,头痛,,没去住院,就打了几天的吊针,,交警说两人都有责任,问题是我表妹本来就有一点脾肿大,不敢去住院,怕那车主知道你本来就有脾脏肿大,怕他们不赔医药费,修车费,营养费,,我表妹能得到这些培偿吗,?
2013-11-26 09:50 胡生1234(江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涛律师 电话:15207932068 2013-11-26 16:19
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1-26 10:01
索赔医药费的需要医院的票据。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也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计算。按照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划分承担责任
3 张 静律师 2013-11-26 10:04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