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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否有权将生育医疗费抵减多付职工工资
单位是否有权将生育医疗费抵减多付职工工资 单位已按月支付职工产假工资,后社保局将生育保险金汇入单位账户,其中包含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因生育津贴低于单位预先支付产假工资,单位就将职工的生育医疗费扣出用以抵减多支付工资差额。单位此举合理吗?
2013-12-02 22:21 动听的和弦(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12-03 07:18
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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