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被四个保安打伤! 我是一名松原市宁江区商贸小区的环卫工人,11月25日我在正常工作期间被某商场四名保安用警棍打倒,后经工友送至医院就医,已报警(不构成伤害)现已出院,但是住院期间医药费一共是4800元,现在打我的商场不里不问,医药费的问题更是不管,我本是有残疾(癫痫病,有民政部门发的残疾证),现在想咨询一下律师我的医药费问题及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和伙食费等能不能得到法律支持,谢谢各位好心的律师!
2013-12-02 19:41 syddys……(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12-02 19:59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110网律师 2013-12-02 20:25
你构成工伤,应当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同时你应报警,由警方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对于你的损失,你可以起诉商场及保安要求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