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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职后,新的工资待遇何时起实施?按上岗日起还是按自然月起?有没有期限限制?
升职后,新的工资待遇何时起实施?按上岗日起还是按自然月起?有没有期限限制? 新岗位的聘书是月初下发的,也是当日上岗。月底工资却因新岗位工资未经过上级批示,按原岗原薪发放,竞聘岗位薪金不是应该在竞聘前就确立吗?以此为由,下月仍不予实现新岗待遇怎么办?
2013-12-02 10:04 52e120……(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3年12月02日 10时12分
工资发放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单位没有如约发放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400元,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50%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社保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02 10:05
可以双方约定的
3 靳双权律师  2013-12-02 10:08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4 李建成律师  2013-12-02 10:10
双方是可以签订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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