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前经地方公安机关以取保候审的形式处理过的命案,今天为何又要抓人呢? 21年前,我弟弟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死者为上门寻衅滋事,后经当地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直至今年不知道为什么又将我弟弟带到案发地羁押,请问这样合法吗?我弟弟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
2013-12-02 09:02 保时捷911(吉林-长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02 09:08
这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建议找专业律师帮你们维权的
2 李芬团队律师 2013-12-02 09:03
你好,你的讲述过于简单, 需了解具体情况。
3 江珍来律师 2013-12-02 18:40
1、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第一手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第一手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4 110网律师 2013-12-05 17:28
你好,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