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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纠纷
房产继承纠纷 1992年我与父母居住的青岛市区的平房拆迁,因为我已成年(男子22岁)且家中只有我一个孩子,所以和父母一起分的套二房一套,按照当时拆迁情况,如果家里没有我,只能分得套一房;如果家里还有一成年女孩,就可分的套三房,因为家庭中成年的男孩和女孩可以各有一间屋。
现在父母均去世,父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我又在外面单独自费买了商品房,但我的户口还在家中,我有哥哥姐姐五个,请问:
这套房子我们继承时我是否可以因为拆迁分房时比哥哥姐姐多分一些?
我认为我应该先分1/3,因为没有我在家只能分套一,正因为我在家才分得套二,左邻右舍很多这样实例。剩余2/3我们6个子女均分,这样是否占理?
如果哥哥姐姐要卖房,我不同意是否就不能出售?因为这个房子拆迁时我有份,且现在房子户口上只有我了。
2013-12-01 19:06 沧浪之水51……(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2月01日 20时06分
拆迁的房子即要看产权证也要看当时安置的政策,根据政策你如果有居住权,其它是无权出售的,需要帮助请带材料面谈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12-01 19:12
你好,主要看房子的产权人是谁?是你和你父母共有吗?
3 徐志远律师  2013-12-01 20:07
不可以,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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