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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家庭纠纷
房产继承家庭纠纷 我家住在卢湾区南昌路茂名路一栋老式公房里,93.94年的时候由租赁房变为售后产权公房,由我妈妈买下产权名字也为我妈妈,户主依旧是奶奶的名字。在变为产权房前是私房转为租赁房,户主是奶奶,奶奶分别有3个子女,2个儿子一个女儿。和大儿子一直住在一起,大儿子照顾了奶奶几十年,女儿出嫁,二儿子插队落户在安徽,96年左右带着儿子回沪。现已另购房产。现在请问一个问题,关于这套房子份额的问题二儿子始终存有疑义,认为我妈妈在93年左右由租赁转为产权的这一行为侵吞了他原本应该继承奶奶份额的产权。也就是3子女应该享有的这份原来租赁房中3/1的份额。现在想请问律师的是:在这件事上二儿子是否有主张权?现阶段奶奶还健在,脑子很清晰,作为我们应该用怎么的措施来维系自己的利益,谢谢!
2013-11-27 16:34 zhuyan……(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1-27 16:46
您好,由你奶奶证明当时是由你奶奶们同意你母亲这样做的就可以,或者是你奶奶要这样做,然后由你母亲出钱
2 110网律师  2013-11-27 16:59
您好,房屋产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
3 张向锋律师  2013-11-27 17:45
1、公租房不是遗产,不能继承。

2、如是按94方案购买,你奶奶本人才能主张产权份额的权利。

3、你奶奶在世没有主张,去世后其他人无权主张。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4 李建成律师  2013-11-29 15:13
那你可收集证据起诉解决的
5 李军律师  2013-12-01 15:53
当时房子是租赁房,不属于产权房,所以不存在继承问题,更何况你奶奶现在还在世。
而儿子说法不成立。
如果对方起诉,你可以来找我,预约与我面谈,我帮你代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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