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违法发放贷款罪在发放数额上有最新解释吗? 违法发放贷款罪法院最后在罪名认定上,是以最高检察院、公安部《标准(二)》追诉标准:一是按数额100万另一个按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还是按《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我发放累计140万元,收回100万元,40万元尚未收回,现已移交法院,法院能对我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吗?
2013-11-30 09:11 NY牛也(黑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30 15:35
这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