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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原单位残疾职工如何安置
国有企业改制原单位残疾职工如何安置 我是原XX市肉联厂的全民职工,今年39岁。97年XX兼并肉联厂之时,由于我自幼身带残疾,XX又不安排适当的工作,于1998年5月被迫与XX签定了离岗病休协议。如今,XX改制国有企业,通过职代会决议:男50岁以下,女40岁以下必须全部买断。我于今年7月5日就已经把我的材料交到了XX市政府驻XXXX的工作组了。如今工作组答复未果,单位又吹着我办买断的手续。我一时间又找不到相关的政策。我距40岁也只差半年的时间。我属于买断对象吗?!
2010-09-21 20:40 WwN1379(四川-绵阳)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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