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职员工考核期不及格是否可以解雇 一员工2013年8月份被升为车间主管,和公司签订考核协议书。协议写明考核期后,如果若乙方不能胜任生产主管一职,甲方有权将乙方调回原职,并将薪资调整为原职薪资;或者,甲方和乙方解除劳动协议,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任何赔偿。
员工的考核期2014年1月31日才结束,但是,从2013年8月到11月,他的考核有两次不及格,期间被警告两次。
问:1.公司12月份将他解雇行吗?
2.如果12月份将他解雇,是否需要赔偿?
员工的考核期2014年1月31日才结束,但是,从2013年8月到11月,他的考核有两次不及格,期间被警告两次。
问:1.公司12月份将他解雇行吗?
2.如果12月份将他解雇,是否需要赔偿?
2013-11-29 10:42 swardi……(广东-江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1月29日 11时16分
该协议约定存在可选择处理的情形,对于后果,乙方有权要求回原职工作,因为解除需经双方一致同意。
2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3-11-29 10:45
可以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3 刘祖虎律师 2013-11-29 11:55
可以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 110网律师 2013-11-30 18:34
您好,解雇的话是需要赔偿的,只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