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能承受劳动强度,未提前30请辞,老板扣除一个月工资,该怎么办? 我母亲年初做过手术,身体一直不太好,现在的这份工作劳动强度较大,母亲腰疼,不能胜任工作,月底约定请辞,但是经理认为没有提前30天通知,并且合同未到期,要扣除一个月工资,刁难我母亲,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2013-11-28 19:04 shibif……(浙江-绍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28 19:06
可以申请仲裁的
2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3-11-28 23:07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11-29 09:28
不合法,扣工资去劳动局投诉
4 江珍来律师 2013-11-28 19:54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注意一点,收集什么证据、如何收集证据是极其关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