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代课教师,应如何补偿? 你好 ,我是佳木斯的。我连续在学校工作七年半,七月份校长口头告诉我被解聘。原因是由于学校资金短缺。并没签订书面解除合同。工作时间是04年三月开始至10年八月。07年只签过一次为期一年的合同,其余时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没有养老保险,校长曾经口头承诺给办理保险。请问:校方是否应该对我给予补偿?这部分要补偿多少?而且还拖欠几个月的工资。对于拖欠工资,是不是可以有经济补偿金?
2010-09-21 14:55 馨语(黑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9月21日 15时05分
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补交保险;支付08年2月份以后的双倍工资的。;支付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