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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无意导致同事烫伤,她现已申报工伤,尚未认定,我是否也要承担责任?具体什么责任?
上班期间,无意导致同事烫伤,她现已申报工伤,尚未认定,我是否也要承担责任?具体什么责任? 您好!
   单位开会期间,我想给后排同事看手机内容,胳膊后摆,无意把她的开水杯打翻,导致她左大腿合并腹部深二度烫伤,达体表面积1%。
   经40天伤口愈合,医生说要花半年时间减少疤痕增生,估计留疤面积达体表1%。
   该同事已经申请工伤,尚未认定。强调一点:开水杯是该同事的,开水杯放会议桌子上也未必合适。请问她在申请工伤的同时,我要负责任吗?负什么责任?
   谢谢!
2013-11-27 12:26 186653……(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1月27日 12时37分
承担一般侵权责任。
2 江珍来律师  2013-11-27 12:34
就算被认定为工伤,你也可能要承担过错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3-11-27 12:39
您同事有权要求您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4 刘祖虎律师  2013-11-27 13:16
您同事有权要求您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5 付成刚律师  2013-11-27 13:19
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6 秦步基律师  2013-11-27 16:34
主动赔礼道歉,适当弥补,协商解决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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