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故意伤害民事赔偿的执行问题 我是一个出租车司机,因债务关系打了个同行的老乡,被判了6个月并要赔偿9000元。当时开民事庭时法官也说我现在没能力偿还,就当是讨个说法算了。现在我牢也坐了我是不想赔他钱了,我也没财产可给执行的。以后在执行方面我该怎样做才好呢?我所从事的行业他是怎样来定我的收入呢?我提供我欠别人的欠条能有用吗?要过多久后他才不追究我呢?当时在派出所调解时他提出要我赔20000,我确实赔不起才坐牢的。他的医疗费才1500元。请各位律师大哥指点一下。。。。谢谢
2009-02-11 18:40 775092……(广东)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2-11 19:07
应当按判决书执行。
2 110网律师 2009-02-11 18:42
你应当按判决书履行义务。
3 110网律师 2009-02-11 18:46
在任何时候,对方发现您有财产,都可以申请执行。
4 110网律师 2009-02-11 20:50
打人应当承担责任,判决你赔偿9000你可以和对方协商执行和解,对方同意你可以少赔一点。
5 110网律师 2009-02-11 21:15
应当按判决书执行。
6 110网律师 2009-02-12 12:43
对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你是应当依法履行其义务的,只要你有偿还能力就要主动履行,否则的话,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