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算强奸吗?我这样会收到法律的制裁吗?写的那个保证书起作用吗? 男女方属于恋人关系,发生关系后,被女方家人知道,女方家人打了男方,收了男方身份证、驾照,准备起诉男方强奸罪,胁迫签订了保证书并交下保证金5万元后归还了男方身份证以及驾照。保证书上写有若男女双方未能结婚,5万元归女方所有,男方属强奸预案,负一切法律责任,签字画押了。
2013-11-25 16:32 josexx……(贵州-贵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1月25日 16时57分
首先,若你们是自愿发生性行为的,且对方已满14周岁,则你不构成强奸罪,不需承担法律责任。其次,你的保证书是无法律效力的。因为 婚姻法规定,结婚自由,故不能以钱财归属来限制自由结婚的权利的行使。另外,若符合开头所说,你不构成强奸罪,当然不用负刑事责任。是否构成犯罪是由法律规定的,只要不符合犯罪要件,即使你承认犯罪,仍旧可以有其他证据推翻的。
2 110网律师 2013-11-25 16:40
如果当初发生性行为没有使用暴力并且未违反女方意愿,那么就不属于强奸。
3 孙新律师 2013-11-25 16:44
发生关系时没有违背女方的意愿,就不是强奸,女方家的行为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