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老婆上班途中骑电瓶车碰到了1位路人,最后协商我们把对方送去医院做X光检查 今天早上我老婆上班途中骑电瓶车碰到了1位路人,最后协商我们把对方送去医院做X光检查,结果为轻微皮肉檫伤,但对方要求我们陪误工费,这样我应该怎么办?
2013-11-22 08:22 短信用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22 08:37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的
2 罗远水律师 2013-11-22 08:25
轻微交通事故,尽量协商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3-11-22 08:54
你们当时应该给交警队打电话,由交警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误工费的赔偿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应当为受害人因误工而造成的损失,其适用前提为有劳动能力。你是否赔偿对方误工费,取决于对方是否因误工造成了实际的损失,有损失,要赔偿,没有,则不赔。
4 张 静律师 2013-11-22 09:11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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