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人身损害法律咨询
肇事人员逃跑,其所在公司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肇事人员逃跑,其所在公司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一朋友在北京因口角被两个司机殴打致伤,后经派出所及肇事司机公司负责人协调,未达成共识,第二天派出所来电讲两个司机跑路了,请问其所在公司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2013-11-20 21:17 wseask……(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3-11-20 21:21
答:个人行为,公司不承担责任。
2 江珍来律师  2013-11-20 21:22
不用连带的。
3 110网律师  2013-11-20 21:23
不用连带的。
4 李建成律师  2013-11-20 21:24
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5 赵江涛律师  2013-11-20 21:34
不用连带
6 孙新律师  2013-11-21 05:31
答:个人行为,公司不承担责任。
7 怀向阳律师  2013-11-21 10:19
你好,要看这个朋友是否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被打伤,如果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待遇来赔偿的。
8 徐卫东律师  2013-11-21 10:26
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9 靳双权律师  2013-11-21 14:54
你好,看你的朋友是不是因为工作职责被打,如是公司应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