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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海淀区,法医鉴定结果已经出来,造成轻微伤,已经过去了三个月
我在北京海淀区,法医鉴定结果已经出来,造成轻微伤,已经过去了三个月 我在北京海淀区,法医鉴定结果已经出来,造成轻微伤,已经过去了三个月,派出所还不将行凶者依法批捕,一直不管不问,请问这样的事我可以追究派出所的法律责任吗
2013-11-20 18:31 微信用户(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20 18:38
可以投诉他们不作为的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3-11-20 19:37
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3-11-20 18:32
你可以向其上一级分局反映或者到检察院要求派出所作为。
4 孙新律师  2013-11-20 18:50
构成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没有批捕的条件。民事案件,到法院起诉解决
5 李建成律师  2013-11-20 18:53
可以到上级公安机关控告
6 徐卫东律师  2013-11-20 19:02
可以投诉办理案件的警察,同时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7 常路律师  2013-11-20 19:48
您好,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8 靳双权律师  2013-11-21 16:32
你好,可以投诉他们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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